时间: 2024-05-30 17:26:10 | 作者: 安博体育网页劫持
提到包装物相信大家都不陌生,生活中常见的泡沫箱、纸箱、瓶子,塑料膜等等都是常用的包装物。它是企业随同销售货物一起出售、出租或以收取押金的方式给购买方的各种包装容器。包装物的押金并不等同租金,二者的差别很大,这里重点讲包装物押金在增值税中的税务处理。
1.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,时间在一年以内且未超过企业规定的期限,不 并入销售额征税。若押金未能单独记账则需要并入销售额征税。
A.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,在征税时需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。
2.非啤酒、黄酒: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,均收到押金就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。
1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〈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〉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1993〕154号)
2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1996〕155号)
3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1995〕192号)
4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4〕827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