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4-02-27 21:31:24 | 作者: 纸箱包装
一些打着某某机关、某某机关接待专用等招牌的酒类产品,通常被商家称为“酒”。这些酒销售价格不菲,动辄成千上万元一瓶。这些所谓的“酒”,真的是高品质白酒吗?它们是怎么来制作出来,又是如何销售的?一起来揭开所谓“酒”的神秘面纱。
近期,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,重庆公安机关开展多次收网行动,成功破获涉及五省市的特大“5·21”制售“”假酒案,抓获涉案人员53名,捣毁假酒产、销、储窝点12个。
2022年底,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获得线索,武隆区内一名烟酒店老板廖某购进了一批假酒,警方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廖某的烟酒店进行了查处。
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政委 曾光:我们得知廖某进了14件假冒茅台,这些茅台上面都有“飞天接待”的字样,他以一瓶600元的价格买入,再以900到16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。
警方调查,廖某是从外省陈某处购入这批假酒,警方围绕陈某侦查后发现,陈某不仅销售假冒品牌酒,甚至还打着众多品牌酒名号,将假酒伪装成“专供”“”酒销售。如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专用酒”“部队酒”等。
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政委 曾光:陈某有自己的商贸公司,在多个省市设立分公司、门店及仓库,形成成熟的销售网络。他伙同胡某、黄某等人低价购买散装白酒,将其包装成“”“专供”高端白酒,在自己的销售经营渠道进行销售。至此,一个制假售假地下黑产网络浮出水面。
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副局长蒋曾涛:我们一共投入了200余名警力,捣毁“产、销、储”窝点共9处,现场查扣涉案“”假酒8796瓶,起获作案电脑、假酒灌装机等作案设备和话术本、销售电子数据、账单等一大批物证、书证。查扣“”假酒包材180余种,共计85万余件,涉及非法商标标识240万余枚。
这些打着所谓国务院、等国家机关名义销售的“酒”“专供酒”,瓶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酒?又是通过什么渠道进行销售的呢?
警方在办理案件时发现,该团伙制作的酒类名目繁多,包括“中央国家机关三十年陈酿”“国务院后勤采购酒”“办公厅内招酒”“中央警卫局接待用酒”等27种“”“专供”酒类。这些酒到底是什么酒呢?
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政委 曾光:这伙人低价购入普通酒厂8到10元一斤的散装白酒,然后订购包装盒、纸箱、酒瓶、手提袋等包材做包装,整个包材成本也就20元。这种“”“专供”酒成本总体30到40元,他们转手就是400到800元不等的价格进入市场。
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政委 曾光:首先,他们利用一定渠道获得比较精准的客户信息和联系方式,然后购买电话卡,注册微信,通过电话销售、微信朋友圈等方式推广。制定一定的话术,虚构自己拥有特殊身份,比如以前在某某酒厂上班,某某亲戚在某某酒厂,这样的特殊渠道拿到“”“专供”白酒。
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副总队长 王俊华:一方面涉案的假酒与常见假酒不同,不仅在包装上非法印制了知名品牌白酒的注册商标,涉嫌商标侵权犯罪,侵犯了酒企的合法权益。消费者认为购买的是高端白酒,其实是用低劣白酒勾兑而成,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。
近年来,在利益驱使下,一些制假犯罪分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,非法生产、销售假冒“”“专供”名义的假酒。针对此类现象,公安部统一指挥,展开严打,除了重庆的这起“”假酒案,近日,公安部还通报了另外四起非法制售“”酒案例。
浙江台州玉环公安机关侦破黄某林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。2023年5月,浙江台州玉环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制售“”“专供”假酒案,捣毁窝点11个,抓获嫌疑犯15名,查扣假酒20余种1300余箱,全案案值1.3亿余元。
上海公安机关侦破范某波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。2023年12月,上海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制售“军供”“专供”假酒案,打掉9个生产、销售假酒犯罪团伙,查扣假酒1.2万余瓶,全案案值1.4亿元。
山东枣庄公安机关侦破“12·19”假冒注册商标案。2023年1月,山东枣庄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制售“内供”假酒案,抓获嫌疑犯26名,查扣标有“内供”字样、假冒知名品牌的假酒等2000余瓶,制假包材75万余件,全案案值1.3亿元。
河南鹤壁公安机关侦破“1·02”假冒注册商标案。2024年1月,河南鹤壁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制售“内供”“军供”假酒案,抓获嫌疑犯52名,捣毁犯罪窝点6处。现场查扣各类假酒4300余瓶、假冒包材1万余套,全案案值1亿余元。
为何打着“”“专供”等旗号的假酒依然在市场上屡禁不止?一些人又为何热衷于购买“专酒”?
专家表示,这背后少不了“撑面子”和“讲攀比”的心态作怪。有人以为拿“酒”送礼更能体现诚意,有人以为消费“酒”能体现身份和面子。至于酒好不好喝、味道如何,反倒变成了次要因素。这也让一些犯罪分子钻了空子,造假牟利。所谓的高价“专”名酒重出江湖,显然与“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”之风相悖,所以不仅执法部门要对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严打,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,从观念上拒绝这种所谓“”。